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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一,你帶著我到一個對你很有意義的地方,和一個陌生人聊天,聊了一個多小時。
週四早上,我被你的電話吵醒。你問我願不願意,下週二晚上,與你到那個很有意義的地方,和一大群我不認識、從沒見過面的人們吃飯?
「我沒有辦法耶~」我直接回答你。
「為什麼?」你問。
「為什麼我要去跟那些人吃飯?」我答。
「這是週一那個人請我邀請你一起來參加我們的活動。」你如此回應我。
「…」。我們各自沈默著。
我不懂,不懂你們的規定,也不想配合這個所謂的"規定"。偏偏,你們如此看得起我這號人物,願意在我已經清楚告訴你們,我不願配合時,還願意友善地邀約。
可是我也不懂:到底要聽我幾次拒絕,你們才會放棄。
你們不放棄,沒關係,那我將自己最後的防線告訴你們,如果大家還是覺得無所謂的話,那我也樂得出席參加。
公司、宗教、社會,為什麼存在那麼多的規矩?偏偏,我是一個不按牌理出牌的人,要我配合你們的規矩,我是不耐煩的。不明白的是:為什麼很多程序已經經歷過了,連證明都有了,還得重新辦一次證明的儀式? 到底想證明什麼?!
週四中午十二點多,我踩著三輪車回公司,覺得今天的自己不適合做生意。並不是沒有人購買,而是再這樣下去,我可能會做出更瘋狂的事,所以我不想讓自己沒辦法幫自己收爛攤子,打算提早收工打烊。
週四下午,與你見面,我將自己的疑慮告訴你了,你說沒關係,反正有你在。「OK!那我決定再跟你去一次…」。
如果你們是可以讓我直接拒絕的直銷團體,那麼我會開心一些…但,偏偏不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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